处罚决定文书号:邯成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7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五 项之规定,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二目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指派无资格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处理决定:对邯郸市瑞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04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瑞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冷、空调设备;安防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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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