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广市监处字﹝2022﹞42-1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对商品的状况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
处理决定: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6/24
据公开信息显示,广平县嘉凯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经营范围:其他综合零售。箱包、皮革制品、日用品、母婴用品、针纺织品及原料、灯具、卫生洁具、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产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日用家电、电子元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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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