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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新实验一中因违反《河北省消防条例》被罚1.84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3-06-06 2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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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魏县新实验一中违反《河北省消防条例》的处罚信息。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魏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9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规定导致火灾发生或者损失扩大

处理决定:罚款1.8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31

据公开信息显示,魏县新实验一中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营范围:面向全县招收小学和初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高中初中学历教育,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认真抓好教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努力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在校生身心健康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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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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