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建稽﹞罚字﹝2023﹞第﹝008﹞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二)条及《邯郸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六)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
处理决定: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22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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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