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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屯矿因下井人数超员被罚4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3-05-31 20: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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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新屯矿违反《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制规定(试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处罚信息。

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管﹞煤安罚﹝2023﹞000004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制规定(试行)》第四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年修订)》中《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四条【实施标准】第2项。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12月21日7时新屯矿井下人数378人,超限员78人

处理决定:罚款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1/19

据公开信息显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新屯矿负责人:时某某,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34年1月1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系统内房屋租赁及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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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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