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管﹞煤安罚﹝2023﹞000008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8206运料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年修订)》中《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四条【实施标准】第2项。
违法(违规)行为:8206运料巷卡轨车房扩整处放炮时风筒下部未用皮带进行掩护;风筒掩护距离10米,未达到作业规程中掩护距离20米的规定。
处理决定:罚款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6
据公开信息显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羊东矿负责人:马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原煤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供热服务,系统内房屋及设备租赁(不含审批项目);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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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