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广﹞应急罚﹝2023﹞002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年修订)中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二十条【实施标准】第2项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未为5名从业人员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
处理决定:决定给予处罚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03
据公开信息显示,广平县正圆制管有限公司负责人:梁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经营范围:钢管生产;管道工程安装;管道附属设施生产;钢材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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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