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山综执罚决字GH﹝005﹞号
处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岳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4年4月将大北城佳苑项目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了邯郸市恒辉运输有限公司。
处理决定:处邯郸市岳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北城佳苑项目土石方施工合同总价款0.5%的罚款,计人民币1904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6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岳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按核定范围经营);企业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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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