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魏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8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违法(违规)行为: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处理决定: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8
据公开信息显示,魏县魏州冀南医院负责人:李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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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