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临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8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202年5月2日,临漳民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营业区一层东侧和二层北侧疏散楼梯上方各1处共2处安全出口上方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未及时纠正且未采取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
处理决定:给予临漳民康中西医结合医院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7
据公开信息显示,临漳民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人:韩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耳鼻咽喉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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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