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煤安罚﹝2023﹞煤安000021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制规定(试行)》第四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年修订)》中《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四条【实施标准】第2项。
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4月18日12时31分郭二庄矿二坑井下人数201人,超限员1人。
处理决定:罚款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5/15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武安郭二庄矿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矿山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焦炭、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的;通信设备维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发电、输电、供(配)电服务;矿产资源勘查;(期限至2023年6月27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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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