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卫医罚﹝2023﹞23号
处理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
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不具备主诊医师条件的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手术
处理决定:警告;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7
据公开信息显示,维多利亚医疗美容门诊部负责人:张某某,地址:邯郸市丛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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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