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建管﹞罚字﹝2023﹞第﹝015﹞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七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九条。
违法(违规)行为:1、道路积尘严重未清理冲洗,2、大面积裸土未覆盖,3、建筑垃圾为清理覆盖的违法行为。
处理决定: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5/5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嘉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材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