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0号
处理依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擅自停用站房二楼疏散走道 3 处应急照明灯,不涉及应急照明系统且未采取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
处理决定:罚款壹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5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同利源加油站负责人:秦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零售;洗车服务;(期限至2026年4月18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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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