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3〕02-236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参照《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
违法(违规)行为:厂区1#制砖生产线配料口密闭不严,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理决定:处以伍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1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洺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水泥砖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