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鸡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8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
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4月12日,消防监督人员在对鸡泽县万森管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南侧电线未穿管保护,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前整改完毕,2023年4月15日期满复查,发现该单位上述问题仍未整改。
处理决定:罚款4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9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万森管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田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经营范围:聚乙烯塑料硬管、聚丙烯塑料硬管、聚氯乙烯塑料硬管、塑料制品、塑料硬管、塑料软管及管件加工、、安装、施工;滴灌管、微灌管、滴灌设备、农田节水灌溉设备、自来水供水设备加工、、安装、施工,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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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