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2023﹞武交﹝非﹞罚字第03020015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21)第12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21)第12号】第四十三条。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昌明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冀D7L103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处理决定:罚款2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1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昌明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不含危险化学品);大型货物运输;汽车(不含电动汽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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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