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9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油罐区西侧设置仓库,防火间距不足逾期未整改。
处理决定:给予邯郸市峰峰矿区名锋加油站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2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峰峰矿区名锋加油站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有效期2023年03月22日至2026年03月21日)、煤油(有效期2020年08月26日至2025年08月26日)、车用尿素零售;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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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