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丛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8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3月25日,丛台区丛台花园幼儿园第一层东侧安全出口、西侧安全出口上方未配置安全出口标志。
处理决定:给予丛台区丛台花园幼儿园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2
据公开信息显示,丛台区丛台花园幼儿园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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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