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4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东南角加油机处2具灭火器压力指针指向压力表红色区域(演练使用),
处理决定:罚款壹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07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瑞通加油站负责人:韩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车用尿素溶液、日用百货的;洗车服务;许可项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期限至2025年6月23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