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鸡建罚决字﹝2023﹞45号
处理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法(违规)行为:鸡泽县仁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鸡泽县祖望大街以东、诗经路以北开发建设的娇乡一品花园小区(南区)21#、23#、26#、27#住宅工程,开发建设面积27352.56平方米,该企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肆级已失效,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处理决定:1、责令改正(在规定期限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处以90000元(玖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3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仁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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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