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丛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9号
处理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6月下旬,邯郸市丛台永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车间西北侧2具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单位培训员工灭火器时使用导致欠压),未保持完好有效且未采取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
处理决定:给予邯郸市丛台永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12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丛台永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谷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消防器材、维修;职业技能培训;清洁服务;弱电工程;电力设备、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环保设备、办公设备、文化办公用品、节能产品、中央空调设备、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消防设备、安防产品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