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魏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号
处理依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法(违规)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理决定:罚款3.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6
据公开信息显示,魏县荣宜享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法律法规禁限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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