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馆陶县国人药房因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被罚8000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3-03-13 19:37:15
分享: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馆陶县国人药房未按规定留存药品供货企业凭证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馆市监处罚﹝2023﹞42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留存舒筋活血片药品供货企业凭证

处理决定:罚款8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6

据公开信息显示,馆陶县国人药房负责人:魏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保健品、中药饮片、消毒防腐制剂、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相关文章
频道推荐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