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城罚决字JZ﹝2023﹞第3号
处理依据:《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第十九条,《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违规)行为:带泥行驶造成道路污染
处理决定:罚款0.1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13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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