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丛综罚决﹝2022﹞917号
处理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违法(违规)行为:在基坑抢险支护工程中未按专家提出的应急处置措施,对南坡实施反压、西坡多处结构孔洞实施修复。
处理决定:对河北华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17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华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苑某某,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基础地质勘查;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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