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02-512号
处理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参照《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违法(违规)行为:原煤棚内物料传输皮带东侧上料口封闭不严,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理决定:罚款(大写)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1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中润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钢材 生铁 焦炭 铁精粉 矿石 球团 耐火材料 硅铁 水泥的: 煤炭洗选 物流服务 道路运输货运站(场)经营(期限2015年10月10日止)。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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