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01-24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
违法(违规)行为:除尘灰贮存场所未进行棚化密闭和围堰等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固体废物未按规范要求贮存。
处理决定:罚款四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5/27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鑫森冶金建材有限公司涉县兴发焦化厂负责人:陈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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