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建稽﹞罚字﹝2022﹞第﹝017﹞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二)条及《邯郸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
处理决定: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1/13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永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邴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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