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17-140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露天存放易扬尘物料石子、石粉及代加工的石灰石,未完全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场地周围积尘较大。
处理决定:罚款贰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1月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海润石油支撑剂有限公司负责人:吉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经营范围:石油支撑剂、脱硫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建材(不含木材)、五金电料、焦炭、矿粉、陶瓷原料、电力设备、家用电器、钢材、轴承、紧固件、橡胶制品、尿素、化肥(限省内)、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厨具、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工艺品(不含文物),建筑工程施工,电力设备安装及维护,室内外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邯郸生态环境局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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