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邱﹝消﹞行罚决字﹝2022﹞0007号
处理依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违法(违规)行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处理决定:罚款0.7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1/27
据公开信息显示,邱县众康医院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新马头镇,经营范围:综合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