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04-30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国道514邱县齐邯公路绕城段项目一标段向线性工程主体作业区运输土方、材料的道路未硬化及洒水等防尘措施
处理决定:罚款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0/24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浩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新马头镇,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维修;管道和设备安装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市政环卫设备(设施)及垃圾收集容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