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市监处罚{2022}(CT)第040432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10月23日,执法人员对河北仁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邯郸和平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房处方药“倍他乐克(酒石酸美托洛尔片)”,批号:2203A14,有效期至2025-02-28,共计3盒,当事人现场不出处方。2022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河北仁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邯郸和平店进行复查整改情况时发现该药房仍未凭处方处方药“格列美脲片(万苏平)”,批号:KTOA5C0,有效期至2026-03-24,共计1盒。该药房涉嫌未凭处方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处理决定: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1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仁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邯郸和平路店负责人:李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保健食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需配验的助听器、需冷藏的体外诊断试剂除外);计生用品、消毒液、消杀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