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市监处罚{2022}(CT)第040191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丛台区丰源烟酒门市涉嫌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案。
处理决定: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7月08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丛台区丰源烟酒门市负责人:冯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烟,酒,茶叶、日用品、办公用品、米面油、劳保用品、预包装食品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