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市监处罚{2022}(CT)第040433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益林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嘉店涉嫌未凭处方处方药
处理决定: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1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益林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嘉店负责人:贾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计生用品、消毒用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电子产品、保健设备、医疗器械、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的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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