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城罚决字PW﹝2022﹞第15号
处理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排水管网许可证将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处理决定:罚款2.483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0/31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鑫港国际电气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鑫港国际电气城的商业管理;商业咨询;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电线、电缆、变压器、高低压配电箱、配电柜、照明设备、消防设备、五金产品、机电设备的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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