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武市监罚决字﹝2022﹞00882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9月22日,执法人员对刘某某经营的武安市城区刘乐闹小吃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刘某某未能出示小餐饮登记证。执法人员当场对武安市城区刘乐闹小吃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2年10月1日前办理小餐饮登记证。2022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刘某某经营的武安市城区刘乐闹小吃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刘永成仍未能出示小餐饮登记证。
处理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2、并处1500元罚款,罚没合计2000元(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10/27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城区刘乐闹小吃店负责人:刘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武安镇,经营范围:从事小吃服务。(期限至2027年6月10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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