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鸡建罚决字﹝2022﹞135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仁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鸡泽县祖望大街以东诗经路以北娇乡一品花园小区工地东南角施工时未采取覆盖、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处理决定:1、责令停工整治; 2、处100000元(壹拾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02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仁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某,地址:邯郸市邯山区,经营范围:建筑安装(按资质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的。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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