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03-38号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东南侧储存的沙土用塑料布未完全覆盖,沙土裸露部分产生扬尘污染,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理决定:罚款贰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1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腾辉食品有限公司(现用名:河北菜达康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韩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经营范围:酱菜、泡菜、酱油、醋、料酒生产、;水产品、辣椒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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