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建管﹞罚决字﹝2022﹞第﹝075﹞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二款。
违法(违规)行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施工现场存在建筑土方未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违法行为。
处理决定: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03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诚明建筑安装责任有限公司负责人:樊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西路,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按资质证核准范围从事经营);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土地整理、管道安装、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按资质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建材(按资质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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