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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相甫玛钢厂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罚3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2-12-01 1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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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鸡泽县相甫玛钢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03-42号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西侧裸土用塑料布只覆盖一部分,未完全覆盖到位,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理决定:罚款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4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相甫玛钢厂负责人:段某某,地址:邯郸市鸡泽县双塔镇,经营范围:玛钢铸件、五金索具、生产。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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