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复综罚决字 〔2022〕第9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法(违规)行为:15#16#住宅楼未按规划许可建设
处理决定:罚款422654.9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3月16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十九工程处负责人:胡某某,地址: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大街,经营范围:在企业法人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隧道工程、化工石油工程 )经营活动。机械修理;电器修理;设备租赁;房屋出租;采掘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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