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邯郸市马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处罚公告。详情如下: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市监处罚(2022)(CT)第090189号
处理依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马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处理决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 罚款20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7月04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马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郗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活动;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业务;工艺礼品(不含古玩文物)、纪念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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