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成市监处(2022)13024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违法(违规)行为:河北亚盛同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轮辋厂使用电子汽车衡超过检定周期。
处理决定: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 1000 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3月08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亚盛同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轮辋厂负责人:常某某,地址:邯郸市成安县邯大路,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用机械、矿山专用设备及配件、钢材、建材(不含木材)、五金交电、润滑油的、零售;钢圈生产、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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