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邯郸和中医院存在因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等原因,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被罚3000元。
处理依据: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放射诊疗许可证》应于2022年5月前进行校验,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数字化X射线系统(DT570)、数字乳腺X射线摄影系统(ASR-4O00E)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决定: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和中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冀某某,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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