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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峰仁建筑设备租赁因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期间施工被罚5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3-02-11 2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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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河北峰仁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期间进行土石方施工的处罚通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14-12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违法(违规)行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进行土石方作业。

处理决定:处以伍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峰仁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铲车、钩机、压路机、吊车的租赁;二手车经销;建筑劳务分包;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搬运装卸服务;广房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钢材、建筑材料、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安防设备、五金产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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