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18-78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理决定:罚款捌万两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德龙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金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经营范围:紧固件、工矿配件、电力金具、五金制品制造、;钢材;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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