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山综执罚决字GH﹝2022﹞033号
处理依据:其行为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8月23日,邯郸市安监站对嘉新福邸项目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监理单位河北嘉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对嘉新福邸项目新式安装的B座塔吊起重机实施专项巡视,造成该项目A座起重机与B座起重机垂直距离小于2米。
处理决定:处河北嘉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4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嘉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苏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防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矿山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冶炼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农林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通信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监理;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监测;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搬家服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技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按资质核准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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