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邱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2号
处理依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理决定:罚款0.5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2/27
据公开信息显示,邱县嘉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邱县,经营范围:健康信息咨询服务;健身、美容服务;日用品、化妆品、美容美发器材、一类医疗器械、健身器材、保健用品、服装、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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