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1﹞04-1号
处理依据:《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要求执行生产调控管理措施
处理决定: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1/07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华勤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邱县,经营范围:农业机械及配件、环卫设备的生产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本企业自产的各种机械及配件的出口(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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